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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单位索赔案
建设单位农牧公司与施工单位建安公司2010年9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安公司承建农牧公司综合办公楼,工期为2010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30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价款执行预决算,付款方式主体完工前支付30%,全部竣工后支付50%,余款竣工后3个月内付清。
使用过多无资历的分包商,而且施工现场出现多级分包;将原属于B方工程范围内的一些未开始的分项工程删除,并另发包给其他承包商,并催促B方尽快施工,完成剩余工程。 1996年5月,工程仍未竣工,A方仍以上面三个理由指令B方停止合同工作,终止合同工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
但建设单位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朱茂元介绍
朱茂元先生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他毕业于北京大学,专攻法学,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在其学术生涯早期,他选择在专业领域深化学习,参加了北京市建工学院的建筑管理课程进修,以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在专业实践方面,朱茂元先生表现出色。
朱茂元璋,原名朱崇巴,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推翻了孟渊的统治,收复了丢失了四百年的十六州。他是历史上第一个从其他民族手中夺回政权的汉武帝。在位期间,他努力废除宰相制度,加强中央集权,严惩贪官污吏,创建了吴鸿统治。
朱棣,朱茂元璋的父子,在太祖即位后,被授予燕王的称号,并被分赠土地给燕京。后来,朱元璋死后穆莹比朱棣早出生16年。由于慕英是马皇后的养子,他与王子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们和他们的兄弟没什么不同。穆莹和朱棣的关系,因为年龄的差距,并不那么密切。况且他们两个没有利益冲突,一个镇守云南,一个在燕京做逍遥王爷。
朱元璋和朱棣可以说改变了中国的进程。书中还重点介绍了明朝独特的政治制度,包括锦衣卫、东厂、西厂,大家都很感兴趣。相信喜欢读历史的朋友不会错过易中天的作品。这次我先给你找两篇书评。有兴趣的朋友先看看吧。看完,我:简要概述一下明朝的历史:从大事,到政治,到社会经济,最后到文化。
包工头要工程款,盘州建设工程律师那个好?
1、律师那个最好没法评论,我觉得要专业、高效、负责就行,我们公司委托案件时多方比选后委托的朱行律师就非常靠谱,业务很专业、办案很负责。建设工程在律师领域确实是需要比较专业的人士才能好的解决问题。
2、你说的这个“盘州大山镇污水管网司家寨改造工程”,一般可能是政府有关部门(环保局、建设局)企业投资的,你们身为劳动者应该向这几个部门咨询下,确认是哪个部门的企业投资的,就向那个部门企业要工资。